07年国家各部委推出了许多汽车新政,这些与汽车相关的产业政策或者国家标准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这些新政“落地”西安后的实施情况如何呢?记者近日采访了西安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及一些消费者。
■车船税收费西安低于其他大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于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开征车船税以取代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并适当调节了税目分类和税额标准,以及调整了对车船税的减免项目。
西安市车管所政秘科的弋波告诉记者,车管所代国税局向车主收取车船税,车船税的收费标准由国税局根据车辆的相关信息计算得出。西安市的车船税收费标准,低于国内其他大城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四个子税目。大型、中型和小型客车的加权平均税额提高1倍,取邻近可被12整除的整数,即480元、420元和360元作为相应子税目每年税额幅度的底限。弋波告诉记者,根据西安市车管所代收的标准,去年西安市国税局收取小型车和微型车的车船税收费标准依然是06年的280元/年。
■号牌终身制受报废车辆制约
公安部推出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中规定,从07年7月1日起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从而引发了机动车号牌终身制的热议。但从西安市车管所业务流量上来看,办理此项业务的车主很少。人们得出结论,号牌要终身,旧车必报废。
西安市车管所车管科科长郭邦告诉记者,造成业务量少的原因是原号牌申领使用仅限于为报废车辆,且使用年限为3年,在报废后6个月内可申请,一旦过了申请期限,车管所将收回报废车牌号码并供群众公开选用。
车主杨涛告诉记者,老号牌可延续使用对于那些特殊数字的车牌来说有延续使用的意义,但对于极为普通的号牌来说就没有必要再延续使用了。郭邦介绍说,针对没到报废期的车辆过户时,过户车辆的车牌不可以保留,要随车过户到下一位车主。
■车船税未随交强险一起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07年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随交强险一同缴纳,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代收代缴机动车的车船税。但自07年7月1日至今,在西安市还未实行车船税随交强险一起缴纳。
在07年7月1日之前,西安市许多保险公司都安装了车船税缴纳管理系统,但由于西安市地税部门对各机动车辆的税额标准一直未向各家保险公司公布,所以西安市至今依然未能实现车船税随交强险一起缴纳的业务。
车主张强告诉记者,车船税随交强险缴纳或由车管部门来代缴纳,对于车主来说不会有多大影响。车主最关心的是缴纳的费用是否能得到相应的优惠,对于保险公司是否代缴不是很关心。
■交强险费率上下浮动30%
从07年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则将负担高额保费,以此实现“奖优罚劣”。
办法实施后,保险公司将根据车主发生交通事故的轻重以及事故次数来决定优惠和受罚的费率比例。永安保险公司陶卫东告诉记者,连续3年以上没有交通事故的车主将可以享受到30%的优惠费率,第一年享受10%的优惠,第二年享受20%的优惠,第三年享受30%的优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主再投保交强险时费率将会被提高30%;而从07年7月1日后,第一次投保交强险和上年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有违章记录的车主,则仍然适用1050元的基础保费。
西安市交管支队事故处案审科田雄志告诉记者,交强险的费率上下浮动30%,与交通事故记录挂钩后有效地增强了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和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将07年下半年与06年同期相比较,西安市的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